有人說,美好的童年可以治癒一生,痛苦的童年需要一生去治癒。這句話有一定道理。
武志紅老師在其著作《願你擁有被愛照亮的生命》中說:「童年受過的苦,長大了還要再受一次。 並且,只受一次還是理想狀況,更可能的情形是,我們一生都在不斷地重複同一種苦難,也即不斷地陷入被同一個心理模式所左右的輪迴。 」
這麼說來,好像擁有不幸童年的人,他們的一生都將與痛苦抗爭,這是宿命論的論調。但對於一些人來說,這樣的宿命確實真實存在。
想想看,我們自己或身邊的朋友,很可能有這樣的情況:多次戀愛的對象,有很多的相似點,甚至分手的原因都大致相同;朋友的不幸婚姻,在第二次上演,原因也是如出一轍,等等。
那麼,這痛苦背後的推手到底是什麼呢?怎麼做才能擺脫不幸童年的「詛咒」呢?
今天的文章,我們一起來討論一下。
先看一個朋友的故事:
我這個朋友,在她出生八個月後被父母送到鄉下的奶奶家生活。因為父母工作忙,加上經濟條件有限,父母這樣做也是無奈之舉,但這樣的做法讓她的內心第一次感受到了被拋棄。後來,直到上小學她才算真正和父母生活在一起。期間,她過著「打游擊」的生活,經常在自己家和奶奶家輪流住著。
這樣「漂泊」的童年生活,讓她特別沒有安全感,且很難相信別人,包括父母,因為她不知道什麼時候父母還會離開自己。於是,她的內心關係模式就是,不要太相信他人,包括最親密的人。
成人後,她的第一次婚姻以失敗告終,原因是對方有外遇。他們倆認識的時候,是處於兩地分居狀態,對方在部隊,她在另一個城市做老師。原以為等對方復原後可以在一起好好生活,但可能是聚少離多,兩個人的感情基礎也不是很好,最後分道揚鑣。
離婚後,她自己帶著女兒生活,在經歷四年的空窗期後,她再婚,但是婚姻狀態還是不好。她和我說,她總覺得對方不可信,害怕再次被拋棄。
我朋友的經歷,用武志紅老師的話來說,就是」童年受過的苦,長大了還要再受一次」。
童年的被拋棄感,在她成人後再次經歷著,這真的是宿命嗎?
其實,這是她內在的關係模式導致的。
原生家庭就像一個舞台,每個人都被分配了特定的角色,這讓我們很難改變,而這些角色定位,就是我們內在關係模式形成的雛形。
《原生家庭生存指南:如何擺脫非正常家庭環境的影響》(以下簡稱《原生家庭生存指南》)一書中說到:「我們童年的早期經歷之所以會產生更大的影響,不僅因為童年早期是大腦發育最快的時期,而且因為在成長過程中,我們在特定階段對某些線索特別敏感。」
可見,我們在童年時期的所有經歷,會在大腦中形成特定反應模式,而這些模式總和就是我們成人後的人格、心理健康和智力的物質基礎,而我們內在的關係模式由此形成。
那麼,內在關係模式是什麼?
武老師用新精神分析流派、現代客體關係心理學的理論知識,把這個內在關係模式形象地解釋為,「'內在的父母'和'內在的小孩'的關係。這個內在關係模式也是在6歲前基本建立的,所謂'內在的小孩',其實就是孩子自己一方角色的內化。所謂'內在的父母',則是父母一方角色的內化。內在關係模式,基本也是童年時,孩子與父母等重要親人現實關係的內化。 」
簡單來說,我們內在關係模式就是,童年時,我們怎麼和父母相處,長大後,我們怎麼和他人相處。
像我這個朋友,她的「內在的父母」就是不值得信任的父母,「內在的小孩」就是自己不值得愛,經常被拋棄的小孩。她的內在關係模式,就是沒有值得相信的人,自己是不值得被愛的人。
她和現在老公的矛盾,大多是因為她不信任對方,比如,對方晚回家,或晚一點回複信息,她都特彆氣憤,經常這樣質問對方」你是不是想像我父母和前夫那樣,拋棄我?不愛我?」
你看,這樣的質問就是她內心關係模式的反應,而對於她老公來說,這樣的質問就是不被信任,還和那些她認為「不好」的人做比較,這樣使得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緊張。要知道,婚姻關係中,不被信任,或拿現任和前任進行比較,都是大忌。
但是我們還要清楚,這個相處模式不是固定不變的,只是在很多時候這種內在模式影響著我們的生活。
童年的經歷雖然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很多影響,但是要知道,它並不是不可改變的,因為成長是存在的,只是這個改變不是那麼容易而已。
武志紅老師說:「童年的苦,長大了還要再受一次,這就是命運的輪迴。我們之所以陷入這個輪迴中,原因很簡單——我們渴望改變別人。童年時,你想改變父母,長大了,你選擇像父母的戀人或配偶,再去努力改變他們。」
改變他人,是容易的做法,但效果甚微。因為他人很難為我們的渴望去改變。
對於我這個朋友來說,即使父母改變了,和她解釋當年的做法,並不是要拋棄她,而且父母現在也表現出特別愛她,但如果她的內在關係模式沒有改變,她依然會再次經歷「被拋棄」。
前面說到,我這個朋友再婚後,仍然很難相信對方,其實就是她的內在關係模式沒有改變造成的。
從這個角度來說,她只有改變自己才能真正走出童年的陰影。而改變自己的開始就是認識自己,即內省。
英國國民心理學家奧利弗•詹姆斯在《原生家庭生存指南》中說:「若要改變過去的經歷對現在生活的影響,關鍵不是壓抑現實,而是內省。我們能夠描繪自己,分析自己是什麼樣的人,了解自己在別人眼裡的形象,評估自己的動機—這些能力將我們與其他物種區分開來。最有價值的是要認識到,此時此地發生的事是過去經歷的一種表達。在認識到這一點的那一刻,我們就會有所改變。」
如果我這個朋友意識到,自己的童年經歷以這樣的方式影響著自己,那麼改變就會發生。
我們總是想著改變別人,把自己痛苦的原因歸於他人,而我們要知道,自己生活的幸與不幸,都是自己的事。
正如武老師說:「許多成年人的人生悲劇的根本原因,並不在別人身上,而在你自己心中。 」這就是在告訴我們,要擺脫童年的痛苦,答案只有我們自己知道。
其一,自我覺察是關鍵。
自我覺察,就是重新審視自己,看看自己的性格和處理問題的方式是不是有問題。像我這個朋友,她總是不信任伴侶,就是她性格的原因,如果她意識到這個他們婚姻問題的關鍵,就會慢慢改變自己,進而改變婚姻的質量。
其二,不要想著改變他人。
克里斯多福·孟在《親密關係》中說:「通往地獄之路,是用期望鋪成的。」我們把期望改變對方,以讓自己的婚姻幸福,會導致親密關係緊張,因為試圖改變對方不是真愛。
與其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,不如自己去創造美好。
在重複經歷童年痛苦這件事上,我們只有讓自己看清一個真相,才會把問題聚焦在自己身上,那就是我們要接受童年的痛苦是存在的。
因為我們接受這個真相,就不會向外求,而是向內求。就像我這個朋友,如果接受這個現實,就不會責怪父母,進而會信任伴侶和他人。她不信任伴侶,就是不接受真相(自己被拋棄),進而責怪父母,把自己成長的責任推到父母身上。
其三,改變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。
當我們通過自我覺察,把答案放在自己身上時,我們內在的關係模式就會發生變化。就像我朋友,如果認識到自己是解決問題的關鍵,她就不會怪罪父母,進而選擇信任父母,這樣也會信任伴侶,關鍵是看她如何選擇。
正如武老師所說:「生命的意義,在於選擇。」
我們說原生家庭對每個人的負面影響很大,並不是在強調宿命論,而是要我們認清自己,看清自己內在關係模式,以擺脫負面影響,更好地活出自己。
更重要的是,我們還要看到這些「重複」或「輪迴」也給我們帶來療愈最初痛苦的可能,因為痛苦或創傷是我們成長這一生不可缺少的。
「傷口是光進入你內心的地方。」—詩人魯米
本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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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志紅:擺脫童年受過的苦,改變內在關係模式是關鍵
有人說,美好的童年可以治癒一生,痛苦的童年需要一生去治癒。這句話有一定道理。
武志紅老師在其著作《願你擁有被愛照亮的生命》中說:「童年受過的苦,長大了還要再受一次。 並且,只受一次還是理想狀況,更可能的情形是,我們一生都在不斷地重複同一種苦難,也即不斷地陷入被同一個心理模式所左右的輪迴。 」
這麼說來,好像擁有不幸童年的人,他們的一生都將與痛苦抗爭,這是宿命論的論調。但對於一些人來說,這樣的宿命確實真實存在。
想想看,我們自己或身邊的朋友,很可能有這樣的情況:多次戀愛的對象,有很多的相似點,甚至分手的原因都大致相同;朋友的不幸婚姻,在第二次上演,原因也是如出一轍,等等。
那麼,這痛苦背後的推手到底是什麼呢?怎麼做才能擺脫不幸童年的「詛咒」呢?
今天的文章,我們一起來討論一下。
先看一個朋友的故事:
我這個朋友,在她出生八個月後被父母送到鄉下的奶奶家生活。因為父母工作忙,加上經濟條件有限,父母這樣做也是無奈之舉,但這樣的做法讓她的內心第一次感受到了被拋棄。後來,直到上小學她才算真正和父母生活在一起。期間,她過著「打游擊」的生活,經常在自己家和奶奶家輪流住著。
這樣「漂泊」的童年生活,讓她特別沒有安全感,且很難相信別人,包括父母,因為她不知道什麼時候父母還會離開自己。於是,她的內心關係模式就是,不要太相信他人,包括最親密的人。
成人後,她的第一次婚姻以失敗告終,原因是對方有外遇。他們倆認識的時候,是處於兩地分居狀態,對方在部隊,她在另一個城市做老師。原以為等對方復原後可以在一起好好生活,但可能是聚少離多,兩個人的感情基礎也不是很好,最後分道揚鑣。
離婚後,她自己帶著女兒生活,在經歷四年的空窗期後,她再婚,但是婚姻狀態還是不好。她和我說,她總覺得對方不可信,害怕再次被拋棄。
我朋友的經歷,用武志紅老師的話來說,就是」童年受過的苦,長大了還要再受一次」。
童年的被拋棄感,在她成人後再次經歷著,這真的是宿命嗎?
其實,這是她內在的關係模式導致的。
原生家庭就像一個舞台,每個人都被分配了特定的角色,這讓我們很難改變,而這些角色定位,就是我們內在關係模式形成的雛形。
《原生家庭生存指南:如何擺脫非正常家庭環境的影響》(以下簡稱《原生家庭生存指南》)一書中說到:「我們童年的早期經歷之所以會產生更大的影響,不僅因為童年早期是大腦發育最快的時期,而且因為在成長過程中,我們在特定階段對某些線索特別敏感。」
可見,我們在童年時期的所有經歷,會在大腦中形成特定反應模式,而這些模式總和就是我們成人後的人格、心理健康和智力的物質基礎,而我們內在的關係模式由此形成。
那麼,內在關係模式是什麼?
武老師用新精神分析流派、現代客體關係心理學的理論知識,把這個內在關係模式形象地解釋為,「'內在的父母'和'內在的小孩'的關係。這個內在關係模式也是在6歲前基本建立的,所謂'內在的小孩',其實就是孩子自己一方角色的內化。所謂'內在的父母',則是父母一方角色的內化。內在關係模式,基本也是童年時,孩子與父母等重要親人現實關係的內化。 」
簡單來說,我們內在關係模式就是,童年時,我們怎麼和父母相處,長大後,我們怎麼和他人相處。
像我這個朋友,她的「內在的父母」就是不值得信任的父母,「內在的小孩」就是自己不值得愛,經常被拋棄的小孩。她的內在關係模式,就是沒有值得相信的人,自己是不值得被愛的人。
她和現在老公的矛盾,大多是因為她不信任對方,比如,對方晚回家,或晚一點回複信息,她都特彆氣憤,經常這樣質問對方」你是不是想像我父母和前夫那樣,拋棄我?不愛我?」
你看,這樣的質問就是她內心關係模式的反應,而對於她老公來說,這樣的質問就是不被信任,還和那些她認為「不好」的人做比較,這樣使得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緊張。要知道,婚姻關係中,不被信任,或拿現任和前任進行比較,都是大忌。
但是我們還要清楚,這個相處模式不是固定不變的,只是在很多時候這種內在模式影響著我們的生活。
童年的經歷雖然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很多影響,但是要知道,它並不是不可改變的,因為成長是存在的,只是這個改變不是那麼容易而已。
武志紅老師說:「童年的苦,長大了還要再受一次,這就是命運的輪迴。我們之所以陷入這個輪迴中,原因很簡單——我們渴望改變別人。童年時,你想改變父母,長大了,你選擇像父母的戀人或配偶,再去努力改變他們。」
改變他人,是容易的做法,但效果甚微。因為他人很難為我們的渴望去改變。
對於我這個朋友來說,即使父母改變了,和她解釋當年的做法,並不是要拋棄她,而且父母現在也表現出特別愛她,但如果她的內在關係模式沒有改變,她依然會再次經歷「被拋棄」。
前面說到,我這個朋友再婚後,仍然很難相信對方,其實就是她的內在關係模式沒有改變造成的。
從這個角度來說,她只有改變自己才能真正走出童年的陰影。而改變自己的開始就是認識自己,即內省。
英國國民心理學家奧利弗•詹姆斯在《原生家庭生存指南》中說:「若要改變過去的經歷對現在生活的影響,關鍵不是壓抑現實,而是內省。我們能夠描繪自己,分析自己是什麼樣的人,了解自己在別人眼裡的形象,評估自己的動機—這些能力將我們與其他物種區分開來。最有價值的是要認識到,此時此地發生的事是過去經歷的一種表達。在認識到這一點的那一刻,我們就會有所改變。」
如果我這個朋友意識到,自己的童年經歷以這樣的方式影響著自己,那麼改變就會發生。
我們總是想著改變別人,把自己痛苦的原因歸於他人,而我們要知道,自己生活的幸與不幸,都是自己的事。
正如武老師說:「許多成年人的人生悲劇的根本原因,並不在別人身上,而在你自己心中。 」這就是在告訴我們,要擺脫童年的痛苦,答案只有我們自己知道。
其一,自我覺察是關鍵。
自我覺察,就是重新審視自己,看看自己的性格和處理問題的方式是不是有問題。像我這個朋友,她總是不信任伴侶,就是她性格的原因,如果她意識到這個他們婚姻問題的關鍵,就會慢慢改變自己,進而改變婚姻的質量。
其二,不要想著改變他人。
克里斯多福·孟在《親密關係》中說:「通往地獄之路,是用期望鋪成的。」我們把期望改變對方,以讓自己的婚姻幸福,會導致親密關係緊張,因為試圖改變對方不是真愛。
與其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,不如自己去創造美好。
在重複經歷童年痛苦這件事上,我們只有讓自己看清一個真相,才會把問題聚焦在自己身上,那就是我們要接受童年的痛苦是存在的。
因為我們接受這個真相,就不會向外求,而是向內求。就像我這個朋友,如果接受這個現實,就不會責怪父母,進而會信任伴侶和他人。她不信任伴侶,就是不接受真相(自己被拋棄),進而責怪父母,把自己成長的責任推到父母身上。
其三,改變自己的內在關係模式。
當我們通過自我覺察,把答案放在自己身上時,我們內在的關係模式就會發生變化。就像我朋友,如果認識到自己是解決問題的關鍵,她就不會怪罪父母,進而選擇信任父母,這樣也會信任伴侶,關鍵是看她如何選擇。
正如武老師所說:「生命的意義,在於選擇。」
我們說原生家庭對每個人的負面影響很大,並不是在強調宿命論,而是要我們認清自己,看清自己內在關係模式,以擺脫負面影響,更好地活出自己。
更重要的是,我們還要看到這些「重複」或「輪迴」也給我們帶來療愈最初痛苦的可能,因為痛苦或創傷是我們成長這一生不可缺少的。
「傷口是光進入你內心的地方。」—詩人魯米
本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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